中共渠县县委办公室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渠县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年04月04日来源:县委编办点击:
中共渠县县委办公室 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渠县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渠县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渠县县委办公室 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4日
渠县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3〕6号)、《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通知》(达市委办〔2013〕49号),结合渠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要求
(一)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科学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通过明晰不同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合理确定事业单位范围。
(二)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严格以社会功能为标准,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分类依据。根据职责和特点,细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考虑行业特点和地区差异,因地制宜实施分类。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施不同的改革和管理办法。
(四)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中央和省市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根据实际分级组织实施。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负责。
二、类别划分
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行政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类)和从事公益服务(公益类)三个类别。
(一)行政类事业单位。即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行政类事业单位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包括国家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法律解释,党中央和国务院文件),且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予以明确授权(明确指向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不作为认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政策规定只有原则性表述,没有具体明确行政职能和授权的,不作为认定依据;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不作为认定依据;主管部门委托承担行政职能不作为认定依据。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不划入行政类;主要职能不是行政职能的不划入行政类。
(二)经营类事业单位。即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不承担公益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要逐步转为企业或撤销。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对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划分,要把握其经营性特征,在了解行业要求、收费情况等基础上,对情况清楚、依据充分的直接划定该类型;符合经营类认定标准暂不具备转企条件的应划入经营类,为下一步转企创造条件。
(三)公益类事业单位。即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改革后,只有这类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公益类事业单位细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即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其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规范由国家规定。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即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与主业相关的服务,收益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在划分公益类事业单位类型时,对完全符合某一类型条件的,直接确定其类型;对基本符合某一类型条件的,经相应调整后确定其类型;对兼有不同类型特征的,可按其主要职责任务和发展方向确定其类型。
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的划分界限在于基本公益服务和非基本公益服务,对公益一类的划分要坚持立足于基本公益服务职能任务,从严从紧控制范围;对公益二类的划分要坚持具有公益属性。
三、实施步骤
全县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在前期已完成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的基础上进行。
(一)拟订分类目录(6月20日前完成)。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拟订分类目录,并将其作为我县事业单位的分类参考。
(二)提出分类意见(8月10日前完成)。各事业单位在各乡镇和主管部门(单位)指导下,对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和近年来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向各乡镇和主管部门(单位)提出本单位类别划分初步意见,各乡镇和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所属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职能职责、特点等,向机构编制部门提交《渠县事业单位分类申报表》。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直接提出本单位初步分类意见,向机构编制部门提交《渠县事业单位分类申报表》。
(三)审批确定类别(11月20日前完成)。机构编制部门对各乡镇和主管部门(单位)报送的事业单位分类建议意见逐一审查,与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后,商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县编委会审批,对拟划分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于10月31日前报市委编办汇总后,统一报省委编办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直接关系到事业单位的发展方向,涉及到事业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将其作为事业单位改革的关键环节统筹考虑,列为今年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任务。各乡镇和主管部门(单位)均要成立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工作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工作方案,明确分工、把握节奏、按时完成。
(二)强化责任,精心组织。事业单位分类工作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组织实施。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研究汇总分类工作中的基础性、共性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特别是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及早研究与改革进程相衔接的财政、分配、养老等配套政策,抓紧评估算账。各乡镇和主管部门(单位)要精心指导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事业单位是改革的主体,要自觉服从大局、精心组织改革,按政策规定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
(三)严肃纪律,周密实施。要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在分类改革期间,一律不得新增事业机构和事业编制,确需调整的要立足于内部整合和总量内解决;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确保改革期间国有资产不流失。要加大宣传力度,把好宣传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做好事业单位职工的相关工作,深入宣传解释政策,消除思想障碍,解除后顾之忧,确保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分类工作中要加强信息反馈,注重与县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沟通协调,确保全县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圆满完成。
(三)严肃纪律,周密实施。要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在分类改革期间,一律不得新增事业机构和事业编制,确需调整的要立足于内部整合和总量内解决;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确保改革期间国有资产不流失。要加大宣传力度,把好宣传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做好事业单位职工的相关工作,深入宣传解释政策,消除思想障碍,解除后顾之忧,确保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分类工作中要加强信息反馈,注重与县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沟通协调,确保全县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渠县事业单位分类申报表
附件
渠县事业单位分类申报表
单位名称
|
|
机构规格
|
|
||
主管部门
|
|
核定编制
|
|
实有人数
|
|
经费形式
|
|
设立时间
|
|
批准文号
|
|
主要职责
|
|
||||
法律法规或中央政策规定内容(行政类)
|
|
||||
申报划分类别
|
|
||||
乡镇或部门(单位)审核意见
|
乡镇或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填报说明
一、此表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填报。一式5份并附电子版。除负责人签字外,其他内容均为打印。
二、单位名称:按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单位全称填写。
三、机构规格:以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文件为依据,填写副厅、正县、副县、正科、副科、股级。没有明确规格的,填写“未定级”。
四、实有人数:指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五、经费形式:按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填写。
六、设立时间:填写事业单位最初成立时间。
七、批准文号:填写由机构编制部门最初批准成立的文号。
八、主要职责:按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文件中明确的职能填写,注明批准文号,并附批准文件复印件;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填写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政策规定的职责,附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政策规定复印件;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明确职能职责的,按实际履行职责如实填写。
九、法律法规或中央政策内容:由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填写。填写法律法规名称及施行时间,涉及相关职能表述的法规条款主要内容,同时注明“X条X款”。拟划分为公益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此栏不填。
十、申报划分类别:填写“申报划分为XX类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十一、“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指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中共渠县县委办公室 2013年6月4日印发
相关信息
中共渠县县委编办“三个着重”抓好党政群机构改革调研
2018-05-17
县委编办召开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行政权限委托下放工作会
2015-08-19
渠县县委编办赴大竹县学习考察改革经验
2015-06-02
县委编办积极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2015-05-12
我县召开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
2015-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