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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市三个确保扎实推进机构编制和人员核查工作

2015年02月03日来源:办公室点击:

   根据中央、省关于机构编制和人员核查工作的统一部署,河北沧州市编办明确责任、优化服务、联合审核,顺利完成市直476个机关事业单位的数据采集、审核工作,确保了核查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
  一是明确责任,确保自查到位。突出主管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强化主管部门的责任意识和核查职能,明确信息采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专人分管、专人承办,可由主管部门负责采集,也可由所属事业单位单独采集。机关事业单位自查工作要以实名制数据库信息,以《机构编制管理证》和人事档案为准,整理填报机构设置、编制数、职数、在编人员及编外人员等情况,确保信息数据与实际情况相一致。同时,按要求填写市编办制定的公示表,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二是优化服务,确保上报及时。根据阶段工作安排,制定了《机构编制和人员核查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核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上报时间,并采取“预约”的方式,由专人提前与上报单位联系,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的预审工作,严格工作环节衔接,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建立了核查工作QQ群,开通咨询电话,由专人负责解答核查工作中的问题,保证了核查技术指标口径统一,确保了核查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
  三是联合审核,确保核查质量。加强与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抽调专业精、业务强的工作人员组成联合审核小组,制定了《机构编制和人员核查工作联合审核工作方案》,细化审核程序,明确职责分工。根据工作分工,对各单位的编制数、领导职数、实有人员、机构设置、审批文件、《机构编制管理证》和人员工资表等资料逐单位、逐人进行审核,对个人信息进行仔细甄别。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反馈,做到边查、边清、边改。联合审核工作中坚持“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经审核无误后,由审核人员签字确认,确保了核查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
截止目前,沧州市机构编制和人员核查实施阶段工作已圆满完成,核查工作已转入第三阶段,根据工作安排,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检查验收小组,集中统一进行核查验收工作。
                  (原文转自《中国机构编制网》)